以安全之桨 撑平安之舟
为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和地质勘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地灾办明电〔2023〕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十二月份联合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涉及矿山生产、尾矿库、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督促行业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场地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安徽钱塘矿业有限公司、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泾县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点防范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标识安排、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现场安全防范设施落实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矿山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主动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堵塞安全漏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