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有力保障2024年项目顺利实施
2023年底,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局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合计2721.1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87.05万元,省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局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934.145万元。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谋划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等项目,做好项目调研、筛选、申报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好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顺利有效开展。
一是聚焦资金管理。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补助资金等行为。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聚焦支持重点。积极引导各县(市、区)立足重点积极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稳步提高我市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核查等工作的开展。
三是聚焦直达监控。用足用好直达机制,将提前下达的资金继续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畴。指导各县(市、区)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实时监控资金流向和支出进度。强化资金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