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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合同”监管助推高质量发展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点击量:72

为切实提高区域内土地利用效率,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今年以来,旌德县经开区严格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出让模式,以“双合同”监管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所有用地项目在挂牌时就明确地块准入条件,主要包括项目投入产出、亩均税收、建设要求、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受让单位需要先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在项目落地后,由经开区国土分局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对受让人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经开区管委会依据《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通过落实“双合同监管机制”,双管齐下,切实将用地批后监管落到实处,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用地效率。 

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在保障精准供地、提高准入门槛、强化全程监管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经开区国土分局将继续强化“双合同”监管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程管理,强化用地单位履约意识,提高建设项目的开竣工履约率,防止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投入产出水平未达到合同约定等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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