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推进土地供给侧改革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日前,宁国市人民政府出台《闲置低效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各类闲置土地进行为期8个月的专项清理处置。
此次清理处置的闲置土地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或动工开发面积不足1/3、总投资额不足25%的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的低效土地为虽达到上述标准,但对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宁政规〔2012〕10号)规定,其土地利用强度未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的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方案》规定,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港口园区、各工业集中区及各乡镇(街道)将对全市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摸底。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土地将采取约谈限期开工建设、优势企业兼并、破产重组、股权转让、腾笼换鸟、协议有偿收回、收取闲置费等措施,打击恶意囤地、闲置土地行为,促进土地市场供给侧改革健康运行。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快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并杜绝出现新的闲置低效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方案》明确,宁国市将建立低效闲置建设用地退出倒逼机制,构建土地利用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土地使用税政策;加快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将违约开竣工、土地闲置等失信行为纳入到信息管理体系,倒逼企业依法依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