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有了知情权和监督权——宁国市征地信息将全面公开
导读:日前,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宁国市征地补偿领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征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主体责任、具体要求等问题。要求各责任主体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立“征地信息”专栏,在相应征地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月26日,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宁国市征地补偿领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征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主体责任、具体要求等问题。同时,要求规划利用科、耕地征转科、法规监察科、纪检监察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等责任主体部门在市政府公开征地信息,并在相应征地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用地批准的文件、征地告知书、用地批准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三)四方案”及用地批复后的征地公告等有关信息材料必须进行主动公开;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履行征地批前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利益相关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申请。
宁国市国土资源局还建立了主动回应和互动回应机制,由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征地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