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国土分局召开矿山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3月30日上午,宣州区国土分局召开矿山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对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临时用地管理与土地复垦、落实矿山企业全面监管和综合执法巡查工作做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矿山企业:一要严格按照《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的时限完成保证金转存为基金;二要充分认识开采信息公示制度的重要性,确定专人负责填报;三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四要依法依规开采,发现越层越界开采,从重从严处罚。 市局地质矿管科、区国土分局机关负责同志,各基层国所所长、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