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绩溪县国土局党组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3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绩溪县国土局党组反馈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改革创新专项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胡永兵向国土局党组传达了县委书记葛建荣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之后胡永兵组长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国土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会议由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曹诚辉主持,局党组书记邵本磊作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国土局党组开展了“强化工作执行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改革创新工作”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揭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胡永兵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了耕地资源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生态环境治理以及采砂制砂等各项工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思想不够重视和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采砂制砂专项整治方面存在的执行国家耕地保护制度有偏差,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不够到位,土地执法监管不够有力,矿山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采砂制砂管理时有缺位等问题。
胡永兵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推进改革创新。要强化土地监督执法,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采砂制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土地整理和矿山整治;四是务求实效抓好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展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局党组书记邵本磊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专题研究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转化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助推器。不断深化专项巡察成果,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深层次原因,从源头抓起,促进国土系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国土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国土局基层国土所、园区分局、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