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开发区分局进一步规范市开发区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开发区依法依规管地和用地意识,市开发区分局结合实际情况,就市开发区土地管理和利用存在问题、如何规范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进行了详细调研,提出了5条规范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报批和征收征用行为,避免批地和征地脱节。征迁要在省政府批复后并严格按照批复的范围实施,被征地群众社保统筹费要按照土地报批和征地名单及时预存缴纳。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前的管理工作,避免企业未供即用。通过优化项目选址,引导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坚持“净地”出让,杜绝“毛地”出让。要进一步加快林地报批,防止企业未供即用。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和用地行为,避免用地单位违法用地。建议用地单位尽量选择在出让红线范围内临时搭建,确有需要在红线范围外临时使用的,要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土地抵押融资行为,避免违法违规抵押融资。对于已经抵押的地块,应逐步置换抵押物、偿还贷款、注销抵押登记、供应给具体项目等方式进行整改,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丰富融资品种,逐步降低对土地抵押融资的依赖。
五是要进一步规范闲置低效处置方式,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2015年处置28宗1458亩,2016年处置23宗1724亩的基础上,今年以来继续处置了22宗1597亩闲置低效土地,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