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全面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上级部署,从2017年元月1日起,我市取消采矿权年检工作,全面开启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3月31日前,矿业权人需登录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矿产资源勘察开采年度信息。
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是新形势下全国矿产资源开采监管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保障《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施行)》的顺利实施,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对辖区内19家采矿权人和37家探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开展了采矿权人、探矿权人信息公示培训工作,对矿业权人进行系统的法规政策宣传和公示系统操作业务培训。
据了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矿业权人公示信息虚假的,可通过公示系统进行举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并严格核查,核查结果书面反馈举报人。同时,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4月底前,按照不低于各类勘查项目或矿山总数5%的比例,随机摇号确定抽查名单,列为当年矿产督察重点跟踪对象并实地核查; 9月底前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并将结果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矿业权人存在年度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矿业权人被列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按要求公示信息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对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将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