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国土资源局荣获2017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近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扬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宣城市国土资源局荣获2017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近年来,宣城国土资源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对重大事项全面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查。积极构建依法行政体系,制定《宣城市国土资源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宣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依法行政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加强源头防范,切实减少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局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访制度进一步推广。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注重考核引领。建立了法治领导责任制。制定了《中共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中共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从建设项目预审、土地整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异地扶贫搬迁等方面实施全程跟踪留痕,精准发力,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注重发挥考核引领作用,将法治国土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宣城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双百”考核,权重占25%。四是丰富法治教育载体,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建立了科长讲座、法律专家讲座、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政策解读制度。2017年度组织干部职工到法院开展旁听活动3次,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4次,实现了学法、普法、旁听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