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9月26日上午,绩溪县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成功举行。绩溪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从黄德泉县长手中接过绩溪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绩溪县结束了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分部门登记的历史,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迈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新时代。
副县长凌成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程雷锋出席仪式并致辞,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曹诚辉主持仪式,县政府办、林业局、住建委、农委、物价局、政务中心、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出席首发仪式。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对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绩溪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做到职责整合、机构成立、人员划转、平台搭建、流程再造、窗口设置、业务培训、舆论宣传“八个到位”,为平稳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了该县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顺利颁发。
据了解,全县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登记只需到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目前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有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地役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以及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
同时,县国土部门提醒:以前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权证书仍然有效,并且效力不变,不需要强制更换新的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程雷锋在致辞中提出两点希望:希望绩溪县委、县政府能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希望县国土资源局能以此颁发新证为契机,立足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继续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推行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高登记效率,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