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国土资源分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和宣州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要求,宣州区国土资源分局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分局对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其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决定前,对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检查,对执法主体、执法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做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