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意见,将旌德县住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房屋登记发证的相关职能和旌德县林业局林地、林权登记发证的相关职能划入旌德县国土资源局之后设立不动产登记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草案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11月18日,旌德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旌德县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为下一步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工作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下一步,旌德县国土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启动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工作,妥善解决好过渡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衔接问题。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确保原来各类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适时组织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全面有序地推动旌德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