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泾县建设纲要,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职责,服务联系村群众,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到群众身边。
2015年11月2日,该局三名村法治联络员与昌桥司法所所长一同先后深入到孤峰村、新垅村和中桥村三个联系村,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图解》、《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宣传册、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与联系村生产、生活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解决村民问题。在中桥村与村干部进行了座谈,了解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对难调解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帮助村干部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