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国土局落实“三转”在行动
根据旌德县十四届纪委第四次全会、县纪检监察组织“三转”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体谈话会议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切实落实“三转”工作。
一、转职能,落实职能调整,抓主要职责。及时对纪检组长分管工作进行调整,专管纪检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使纪检组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全力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二、转方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制度,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的财务、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决策和结果要按规定定期通过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等形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不定期地深入到各股室、基层国土中心所开展明查暗访,重点了解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理实事等方面的情况。
三、转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模范表率。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上做表率,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查摆和整改“四风”问题,重视履职能力的提升,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熟悉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