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公布权责清单 规范权力运行
近日,宣城市政府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本)》(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市国土局对照清单,坚持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在厘清本部门权力的同时,逐一厘清与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实现权责一致、权责对应。
公开“晒”权。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涉及部门市本级权责事项共59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11项。已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严格“限”权。市国土局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不得在公开的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服务效能,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
动态“调”权。市国土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责调整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的调整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