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荣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市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办公室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市国土局荣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市国土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按照“廉正、高效、担当、创新,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国土局局训要求,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严守耕地红线,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等各项指标均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一、强化考核措施,落实保护责任
依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任务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逐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确保完成我市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任务。
二、认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国土、农业、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三、扎实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提升耕地质量
为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我市提前谋划、加强调度,严格项目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环节,扎实做好补充耕地项目、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复垦整理,确保整治后的新增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认真落实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12家生产矿山开展边开采边治理工作,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加强矿产资源“三率”工作,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在自然保护区内严禁设置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