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改专项行动
11月23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全省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深入排查各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自查、核查工作,切实规范和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要强化生态环保意识,严守生态红线,坚持依法依规,彻底摸清全省自然保护区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调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调整保护区等问题,核实数据,建档立卡,扎实整改,加强评估论证。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提请修订《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提请启动《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立法程序,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
《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和核查。全面自查。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调查工作,摸清存在问题和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自查报告,并填报附表,所填内容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文件、图片等支撑材料。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及时报送省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同时抄送省生态环境部门。部门核查。按照“谁主管、谁核查”“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省行业主管部门对所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开展全覆盖核查,并对各市报送的自然保护区资料进行逐项核实,全面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核查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部门汇总,分别建立子台账和总台账。
《方案》强调,要严肃彻底整改到位。严格把握突出政治意识、突出依法依规、突出实事求是、突出区别对待、突出接受指导工作原则,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整改,以实际行动遏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再度发生。同时,对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做好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清晰划定空间结构、保护范围,强化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边整改边违占、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问题。 要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按照机构职能划转推进落实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排查不及时、不全面,整改不严格、不彻底,责任不落实、慢落实等影响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