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督导工作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督导工作的通知》(宣安办〔2016〕31号)要求,11月22日,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参加的市攻坚克难督导组对泾县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督导工作。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该县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攻坚克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随后,督导组深入泾县振兴铜矿、振兴铜矿梅村涝尾矿库一线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依法办矿意识。二是在停产期间,矿山和尾矿库要有专人管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三是要加大矿山扬尘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