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房地产
宣房网小程序 手机访问
首页 二手房 租房 小区 学区 房价 地图找房 资讯 工具 数据 公积金 发布房源 预售许可 求购求租
新房日/月 成交均价(元/㎡)
6735/6686
昨日/本月成交量(套)
17/602
存量房上月成交均价(元/㎡)
6172
当月成交量(套)
207
新闻列表 宣房新闻 社区资讯 本市动态 区县动态 部省动态 通知通告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廉政教育 村镇建设 规划建设管理 民生工程 诚信建设 园林绿化 房地产协会 建筑业协会 规划公示 规划展示

姜大明签署第十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 发布时间:2019/02/18 点击量:716

    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签署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10号),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徽省太和县、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等6个地区土地违法违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今年328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内蒙古自治区等6个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决定书,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等6个地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实施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上述6个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和审批,以及建设用地预审的受理等。6个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省级部门等,采取有力措施纠正整改,同时在省(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行动,截至201410月,各地完成整改。此次限期整改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起到了限改一地、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提高土地督察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对省级政府主体责任的督察,注重以公开提效能,通过向全社会公告督察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督导地方政府整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推荐新闻
国际地质大会:中国展台很风光 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安徽新增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扶贫搬迁需求 部办公厅通知号召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闭幕 记者探访首批“矿产资源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矿山复绿 发展升级 安徽规范地灾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程序 12个全球油气综合研究选区项目通过验收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