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以下问题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加以落实:“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
《通知》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还要根据职能分工,配合并支持有关部门落实下列工作:“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的要求,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力逐步达到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科学规划村庄建设,严格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建设强度,注重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大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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