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2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加快推进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示范县建设,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建成不少于2亿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会议认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十二五”时期土地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是按照国务院要求,落实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主要抓手。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保护”的科学思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域规划、统筹推进,促进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质量提高,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基本农田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示范县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提出,建设示范县要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导向,立足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土地产权清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做到农民自愿,农民满意,让农民得实惠;坚持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作,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合力推进。依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示范县要成为建设国家粮食核心产区的样板,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
会议要求,示范县建设要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和建设方案;做好土地调查评价和权属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开展土地权属调整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监管和管护工作。
会议强调,示范县建设要立足全局,统筹考虑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的落实等工作,明确资金分配与使用,确保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的实现;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加大制度探索和创新,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田整治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资金对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参与程度及投入力度;加强监管,强化相关信息的“上图入库”,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视频监控;实施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分等定级相关工作。
会后,徐绍史主持召开第28次部党组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审查情况和处理决定的通报,听取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部机关廉政专项行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月度汇报,研究部署10月份相关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部领导汪民、张少农、王世元、胡存智出席会议,部总工程师钟自然、部机关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