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填报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改革矿业权年检制度为公示制度,由矿业权人自行填报并公示。推行企业信息公示、社会监督、主管部门随机抽查和“黑名单”管理监管制度,有利于落实矿业权人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社会监督、信用约束”的新格局,扭转以往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监管不到位的局面。
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要求,截止3月31日,全市完成了136家探矿权、161家采矿权信息公示系统的录入和公示工作。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开展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