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规范管理土地,湖南省湘潭市委今年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内容列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类中占10分。
为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目标,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最终实现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考核内容包括: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是否建立违法案件查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是否按《湘潭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评价考核暂行办法》节约集约用地、已批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征地拆迁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七方面。
为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目标实现,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湘潭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国土资源管理绩效考核细则》,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土地利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函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并作为年底绩效考核评估得分和扣分的依据。对考核得分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该县(市、区)的用地报批和矿业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