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对土地管理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与徐绍史总督察提出的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一脉相承,我们应该好好总结。”出发前,局长束伟星这样告诉我们。怀着对这项新机制一探虚实的热望,我跟随局领导开始了深入调研广州市开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情况的一程。
10月的广州秋高气爽,这时候岭南的气候真是让人身心舒畅。一次次调研座谈,一如这天气,顺利进展,走向深入。调研让我们对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建设这一实践探索,在感性和理性两方面,都收获了新的体会。通过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基层干部交流,督察组了解了各个不同利益主体对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的看法,了解了这项新机制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征询到很多很具体、中肯的建议。
“现在,广州市无论是党委、政府领导还是相关部门的同志,对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认识已经不再是该不该建的问题,而是如何把它建好。”我一直以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其实还停留在需不需要建设这一阶段。但是,当跟随领导来到广州,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领导的话提示了这种认识的幼稚。这样的认识并不少见。每到一个地方,听到最多的都是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这项制度。尽管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提出才不几年,梳理、总结、归纳和规范的工作还有待开展,但实践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越了我们的想象。
土地管理,政府重视与不重视完全不一样。番禺区政府副区长风趣地说:“有句老话:‘千难万难,老大一抓就不难’。如果要‘老大’不抓也不难,就必须完善长效机制的建设,通过制度把工作固定下来。”增城市国土房产局的负责人也说,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认识要不断深化,“搞运动”时重视,过后就放松,更容易引发新一轮违法用地高潮。
遏制土地违法,重在预防和巡查。番禺区政府的领导告诉我们,对于违法用地,曾经存在政府部门间相互推诿,造成放任自流、大量违法的情况。但是,自从政府统筹推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以来,已经逐渐形成只要有“贼”先抓起来再说的共识,各个部门在不断明确的责任规约和工作机制下,正在越来越顺畅地履行把违法用地处置在萌芽状态的共同责任。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有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是震慑违法的关键。广州市国土房产局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在查处违法用地过程中,各个部门的配合很关键。“比如供电部门,一座楼房如果没有电,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功能,就像报废了一样。只要相关部门都能这样严格履职,违法者肯定不敢干。”
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土地管理共同管理机制必然面临不断完善的问题。广州市国土房产局执法支队支队长说:“目前的制度还不是十分完善,对共同责任部门不履行义务如何追究责任还没有明确。”番禺区国土房产分局负责人说:“审批权下放很有必要。很多重点项目违法都是审批不够及时和用地急的矛盾造成的。其实,国家只管总量和计划指标就可以,无需管得太细。”广州市国土房产局的同志说:“基层政府领导是很有办法的,‘戴方帽’(学历高)的不一定比‘戴草帽’(农民、基层干部)的办法多。其实,只要把权责放下去,他们自然会想办法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