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与各县市区签订201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近日,依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宣城市201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省下达的“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6年宣城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县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2016年度省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05661.79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91390.39公顷和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500公顷;同时需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1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落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完成我市201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市政府将上述四项指标分解下达下达至各县市区,并签订了《2016年宣城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