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形式。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标志着已经开展了10年之久的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正式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方面,从执法监察工作本身出发,巡查工作得以清晰明了地定位;另一方面,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规范》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为实施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各地探索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已有时日,也在丰富的实践中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形势迫切呼吁,对地方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总结提升,上升为制度和政策,进而从面上加强对巡查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新出台的《规范》,从巡查的职责、实施、制止、报告和通报、保障和考核多方面着手,对巡查工作是什么、做什么、由谁来做、怎么做、如何进行考核等,一一作出制度性规定。可以肯定,《规范》的出台,对于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水平必将大有禆益。
《规范》所作出的制度性规定,重在定位、定方向、定原则,避免一刀切的工作方法,从而给各地继续探索实践留下了必要的创新空间。这样一来,《规范》既能使各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能大大调动各地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的积极性,无疑将对开展巡查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带来的制度效应,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