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管函〔2018〕432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皖安办〔2017〕82号)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现将《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宣安办〔2018〕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安 办〔2018〕61号)
2018年9月13日
抄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