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行动检查处理意见公示
2018年上半年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行动检查处理意见公示
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管〔2018〕142号)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委于5月16日至5月28日对2018年上半年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大检查。依据本次检查结果,经会议研究,拟对部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保、检测)单位、架业公司及施工、监理单位和个人进行记不良记录和通报批评处理,现将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7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建设科技大厦13楼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3-2616506,邮政编码:242000。
2018年上半年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行动检查处理意见公示
一、对以下存在较严重安全问题项目的相关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3个月,予以全市通报,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扣除相应项目的分数:
(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保、检测)单位及架业公司:
(二)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
1. 新港银湖湾(控规D-5地块)1#-5#楼、14#楼、28#楼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宣城市精熔电气有限公司4#厂房工程施工单位:安徽腾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华邦敬亭山君1-132#、1-133#、1-135#楼监理单位: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罗继军。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安全问题项目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扣除相应项目的分数,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保、检测)单位及架业公司:
(二)施工、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