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通报
建管〔2018〕118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通报
市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巩固我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切实推进扬尘防治常态化管理,2017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对市区(宣州区)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2次检查,按照《2018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建质函〔2018〕610号)要求,于2018年3月中旬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特别是《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后,各企业增强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混凝土搅拌站的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势在必行。我委按照深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相应提高防尘措施标准,指导混凝土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积极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进程,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非法经营搅拌站取缔工作。
目前,市区共有17家混凝土搅拌站,均已安装搅拌站视频监控与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搅拌主机和筒仓收尘强制脉冲设施、铲车作业区喷淋设施、进出口冲洗设备、搅拌楼和传输带封闭、运输车辆防漏洒装置、三区分离等各项硬件设施,检查结果表明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二、存在问题
各企业均能响应政策要求花费大量资金对混凝土搅拌站硬件设施进行整改提升,由于诸多原因,除部分站达标外,少数站仍须按照《2018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继续深化,主要表现在:
(一)已建料场大棚与生产规模不匹配,骨料外堆。
(二)三级沉淀池分功不明,废水未回收利用,且无组织排放;废渣随意堆放,未及时清除,且未安装砂石分离机回收利用。
(三)出入口冲洗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出厂车辆未严格落实冲洗制度;场区硬化破损和厂区积尘等。
三、处理意见
自2015年6月我委牵头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得到各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同程度的支持和整改落实,仍有少数企业整治不力,为使整治工作尽快完成,经研究决定:对安徽省宣城市双乐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市宏大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市市政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整治效果较好且进度快的企业全市通报表扬;对宣城市恒康建材有限公司、安徽旭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巨鑫建材有限公司、宣城伟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家整治进度较慢的企业全市通报批评。
四、下步工作
(一)大力支持整治力度大、责任心强的企业,树立其表率作用,引导和鞭策整治进度较慢的企业。鼓励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优先选购综合整治达标的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二)恢复雪灾料场大棚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检测,要确保大棚结构能满足使用年限的安全要求,要确保施工过程无安全事故。复建期间的骨料须全覆盖。
(三)鼓励和支持绿色搅拌站建设;推进砂石分离机的安装进度;推进监测、监控系统与住建系统联网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常态化管理措施。
(四)各企业需针对下发的《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意见书》并结合《宣城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验收评分表》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018年4月底前逐条书面回复整改结果,我委拟于5月初安排复查。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我委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