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层转住房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管函〔2018〕268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属相关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层转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质函〔2018〕1479号)
2018年6月8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