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属各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市进入夏季和汛期,最高气温已达35摄氏度,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应对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和汛期生产安全,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夏季、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完善和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以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夏季和汛期工作,并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高温、台风和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同时,要及时掌握汛情和灾害预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安全防汛防暑落到实处。
二、落实防暑降温工作,关爱工人健康安全
(一)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在高温期间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特别是温达到35℃时,应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劳动者工作场所气温达到37℃时,必须停止作业。
(二)做好培训教育工作,要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杜绝盲目蛮干。
(三)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四)作业人员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各施工现场都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为作业人员准备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
(五)加强防火安全。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火花和焊渣引起火灾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六)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要求;同时,工地食堂要确保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品留样待检制度;要教育作业人员不向周围无证摊贩购买盒饭、菜肴;各类生活垃圾要每天按时清理出场,保证施工人员健康。
三、加强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强化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高温、雷电、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落实预防灾害性天气的有关措施。要加强应急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防汛、防火、防中暑、防中毒应急预案,切实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要按照有关制度立即报告,迅速处置。
2018年5月15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