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2017年度 市规划区创杯、创标工程施工单位予以 通报表扬和奖励的通知
建管〔2018〕153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激励全市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弘扬“徽匠”精神,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提高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热情,依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创优的意见》(建管〔2009〕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市规划区内创杯、创标工程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一、对市规划区内被列为2017年度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的2项工程(宣城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宣城市体育学校)施工企业(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二、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16-2017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的宣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等8项工程施工企业(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1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三、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17年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宣城万达广场项目施工企业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3000元的奖金奖励。
四、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17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2项工程(宣城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宣城市体育学校)施工企业(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五、对市规划区内获得“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宣城宛陵湖新城10#、11#楼等11项工程施工企业(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2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六、对以上施工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加分(奖励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辖区内2017年度创杯、创标工程的施工企业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获表扬和奖励的施工企业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并推广创建经验和做法,发挥榜样作用;其他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争创优质工程,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我委将继续鼓励和帮助企业创杯、创标,根据《宣城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宣城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办法》等相关部署,不断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7年度创杯、创标获奖项目清单
2018年4月27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