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管〔2018〕41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考核内容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二、目标考核要求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要求对2017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参照目标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评分。考核材料要装订成册,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委建设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科。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
目标考核依据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统计监管数据与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不再到各县(市、区)考核。
附件: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2018年1月26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