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降温暴雪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建管函〔2018〕14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降温暴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降温暴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安委办《关于迅速落实省、市领导对抗雪救灾批示要求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安办〔2018〕1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降温暴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8〕32号)
2.《关于迅速落实省、市领导对抗雪救灾批示要求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安办〔2018〕1号)
2018年1月10日
抄送:省住房建设厅,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