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治理处理结果公示
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桐城市“3.27”塔吊安装较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建管〔2017〕177号)要求,我委开展起重机械及脚手架专项检查,经委务会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如下,现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电话至我委(联系电话:0563-2616510):
(一)对以下未办理安装告知擅自进行塔吊安装的安装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1、晨光小区四期塔吊安装单位: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宣城碧桂园·天玺项目塔吊安装单位:宁国市新城建筑机械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3、中梁壹号院塔吊安装单位:宣城凯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4、新港银湖湾项目(控规D5地块)塔吊安装单位:淮北金塔塔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
5、宣城恒大御景项目塔吊安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巨龙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二)对未严格安装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敬亭新苑B区(B1#楼--B11#楼)工程塔吊安装单位宣城太达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三)对以下存在较严重安全问题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记不良记录三个月,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和监管通平台”扣除相应项目的分数:
1、裕安申成幕墙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宣城市宏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宣城碧桂园·天玺项目施工单位: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以下存在较严重安全问题项目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保)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1、宣城市全民健身中心、宣城市游泳馆,宣城市体育学校工程起重设备维保单位:宣城太达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西林名都C区项目,华夏湖畔御苑21#楼工程起重设备维保单位:宣城市万利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华夏湖畔御苑21#楼工程起重设备拆除单位:宣城市万利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4、丹桂园小区3-A#楼工程起重设备安装、维保单位:马鞍山市龙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五)对以下存在较多安全问题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监管通平台”扣除相应项目的分数:
1、 晨光小区四期工程施工单位: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西林名都C区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中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希才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湖畔御苑19#、21#、25#楼及B区地下室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三荣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敬亭新苑B区(B1#楼--B11#楼)施工单位:江苏苏商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 宛陵湖新城2#地块1#、2#、3#楼工程施工单位: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6、金銮御林河畔11#楼工程施工单位:百盛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金达花园VI标工程施工单位:安徽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圣联·锦城2#-5#、8#及地下车库施工单位:合肥鹏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庐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宣城碧桂园·天玺项目监理单位: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各县(市、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检查情况,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自行发文通报。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