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要低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跟往年有何不同?
昨天(3月5日),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房地产,没有提房住不炒,没有提租购并举,没有提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也没有讲要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房地产税提了,但跟去年的表述几乎一模一样。
棚户区改造也提了,但不像往年那样提到具体几百万套的改造目标。
为什么?到了这个程度,说得模糊一些,或许更好吧。
今年对于房地产的论述,没有单独成段,而是放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之下,只有这么两句——
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往年不会说得这么简洁。
2018年已经够简洁了,但至少还提了“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和“租购并举”; 2017年则是提得事无巨细,细到连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都有着墨; 2016年提的则是影响剧烈的去库存,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 2015年淡淡地提了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14年首次提出了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给该年度全国大多数城市解除限购定了调,大扬必有小抑,当然就顺带提了一句“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2013年是温总理做报告。
总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房地产的表述,是李总就职以来最简洁的一次。高度凝练,也高度模糊。
模糊,可以减少关注度。模糊,意味着可以这么做,也可以那么做,可以松也可以紧。紧要大张旗鼓,松则要低调一些。上两轮的经验已经表示:大张旗鼓地松,往往让房价失控。
今年还是提到了房地产税。跟去年一样,不是放在房地产调控章节之下,还是放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章节之下。
◆2019年: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8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为什么放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章节之下?因为,房地产税的主要功能,是解决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问题,而不是解决房地产调控问题。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把控制房价寄托在房地产税上,是走错了门;凡是站在控制房价角度来解读或预测房地产税的观点,都是不靠谱的。
现在,依然还没有到需要高度关注房地产税的时候。
前段时间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受关注;今天李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还透露了一点:长三角也要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
原话是这么说的: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
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在上海宣布的,在首届进博会开幕式上,在2018年11月5日。这样一来,国务院2016年5月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就跟不上了,所以需要重新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
可以等它出来,看看跟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有何异同。
总之,现在是要对房地产进行冷处理。
地方政府可以放手去低调地干了,别高调就可以。
毕竟,今年的GDP增速目标定在6%—6.5%,历年最低的一个目标,压力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