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Z-JK07、X-XB04单元部分城市建设用地 使用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为适应工业集聚发展的要求,拟对宣城经开区内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调整,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宣城市Z-JK07、X-XB04单元部分规划建设用地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并于3月15日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一、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1、调整的必要性
利于开发区产业成片集聚发展;利于消除开发区低效闲置土地,丰富开发区项目种类,带动开发区发展。
2、调整的可行性
与片区的产业主导功能一致;不改变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市开发区建设用地整体控制指标变化不大。
3、调整范围
食品工业园位于宝城路以北约120米、柏枧山路、日新路和莲西路围合区域,属于单元规划确定的Z-JK07单元,面积约655亩。
智能家居产业园位于宝城路、青弋江大道、关庙路和极盛路围合区域,属于单元规划确定的X-XB04单元,面积约2246亩。
4、调整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原则;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原则;保留公共公用设施,保障公共安全原则;保障城市环境品质原则。
5、调整主要内容
Z-JK07单元:本单元变更用地性质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1.09公顷,其中由二类居住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8.70公顷,由商业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2.39公顷。
X-XB04单元:本单元变更用地性质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2.33公顷,其中由二类居住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2.40公顷,由商业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3.59公顷,由城市道路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0.61公顷,由防护绿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0.61公顷,由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5.12公顷。
6、规划控制要求
严格区域内的产业准入,准入项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为进一步保证周边用地良好环境,同时将设置绿化防护隔离带,确保环境和景观的品质。
二、公示内容及联系方式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该用地调整前后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27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19年4月27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2626882
为适应工业集聚发展的要求,拟对宣城经开区内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调整,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宣城市Z-JK07、X-XB04单元部分规划建设用地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并于3月15日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一、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1、调整的必要性
利于开发区产业成片集聚发展;利于消除开发区低效闲置土地,丰富开发区项目种类,带动开发区发展。
2、调整的可行性
与片区的产业主导功能一致;不改变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市开发区建设用地整体控制指标变化不大。
3、调整范围
食品工业园位于宝城路以北约120米、柏枧山路、日新路和莲西路围合区域,属于单元规划确定的Z-JK07单元,面积约655亩。
智能家居产业园位于宝城路、青弋江大道、关庙路和极盛路围合区域,属于单元规划确定的X-XB04单元,面积约2246亩。
4、调整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原则;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原则;保留公共公用设施,保障公共安全原则;保障城市环境品质原则。
5、调整主要内容
Z-JK07单元:本单元变更用地性质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1.09公顷,其中由二类居住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8.70公顷,由商业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2.39公顷。
X-XB04单元:本单元变更用地性质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2.33公顷,其中由二类居住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2.40公顷,由商业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3.59公顷,由城市道路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0.61公顷,由防护绿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0.61公顷,由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5.12公顷。
6、规划控制要求
严格区域内的产业准入,准入项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为进一步保证周边用地良好环境,同时将设置绿化防护隔离带,确保环境和景观的品质。
二、公示内容及联系方式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该用地调整前后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27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19年4月27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262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