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第十二中学综合楼、报告厅设计方案公示
一、项目简介:
宣城市第十二中学校园位于水阳江大道与九同路交叉口东北角,设计方案于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原批准方案中综合楼位于校园中央,建筑面积约8520平方米。项目单位为宣城市第十二中学,调整方案由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
二、调整方案简况:
因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调整,原批准方案的综合楼规模已无法满足学校教学需求,项目单位提出对综合楼进行调整,并增设报告厅。调整后综合楼、报告厅位于校园现状教学楼东侧,体育场西侧。
项目单位提供了两套调整方案供比选:方案一报告厅与综合楼分离设置,并通过连廊进行串联,综合楼平面采用内庭院式布局;报告厅与综合楼均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以灰白色为主色调,局部以灰色、红色点缀。方案二报告厅与综合楼整体布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建筑细部采用中式花格元素装饰,建筑色彩以灰白色为主色调,局部以灰色、红色点缀。
三、调整后单体建筑面积
方案一报告厅建筑面积约139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685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813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290平方米;方案二报告厅、综合楼面积共计约951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230平方米。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4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17年11月24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电话:2616556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