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建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用党建工作来指引业务工作方向,用业务工作来丰富党建工作载体,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宣政秘〔2016〕39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447号)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党建及国土资源各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并研究制订了《宣城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双百”考核评分表》、《宣城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奖惩办法》。
“双百”即党建工作100分,业务工作100分。党建考核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建设六大方面开展;业务考核包括资源保护、保障发展、法治国土、国土资源基础业务、不动产统一登记、附加项六大项。两大考核又分别分至各个小项,逐项进行分解,量化至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细化到个人。要求各单位制定工作线路图和任务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并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同时建立月上报,季通报,半年考评,年终结账工作制度。
年终考核将通过自我考核、科室考核、综合考核的程序,根据严格的考核计分方式,综合党建考核和业务考核综合分进行排名,最终评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综合奖一、二、三等奖。并将目标管理“双百”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局、宣州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末位单位,局纪检组将约谈领导班子,给予没有完成任务的分管领导或责任人诫勉谈话,必要时建议人事部门调整岗位。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要素保障支撑作用,高位推动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量化目标责任制。市国土资源局将国土资源重点指标上升为政府行为,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宣城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量化目标责任书》,实行重点工作量化目标考核和奖惩制度。市人民政府将对完成责任目标且突出成效的给予表彰;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地方,通报全市,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