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2016-2030)》 公示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编制完成《宣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该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30个工作日,从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1日。规划简介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一)中心城区: 100平方公里,主要从总体层面系统的构建宣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体系;
(二)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试点区域:20.54平方公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要求,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二、规划期限:2016—2030年
三、规划目标:202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0%、203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
四、规划主要内容:宣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应结合区域本底的实际情况,采取问题与目标双导向建设原则。在城市老区以问题为导向,以径流污染控制为侧重点来确定径流总量控制目标,适度予以源头减排,重点把控末端治理,做好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的衔接。在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重点结合地块的源头治理,控制径流总量,统筹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的建设要求,在源头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加强森林、公园等城市绿地空间发挥海绵体功能,涵养水源、蓄滞雨水,并结合本市城区内河“六水同治”和水阳江生态蓄水工程等项目,统筹考虑引水、留水、分水、治水、活水、连水,系统设计河道两岸植被、驳岸、绿道、湿地,强化河道疏浚,解决黑臭问题,发挥调蓄功能,恢复水系生态环境。打造“水净溪清、蓄雨养源、山水绿轴、生态宛陵”的特色海绵城市建设。
联系电话:3025280 联系电话:2616558 邮箱:xcjwcjk@126.com 邮箱:xcghjszk@sina.com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7月23日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编制完成《宣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该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30个工作日,从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1日。规划简介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一)中心城区: 100平方公里,主要从总体层面系统的构建宣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体系;
(二)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试点区域:20.54平方公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要求,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二、规划期限:2016—2030年
三、规划目标:202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0%、203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
四、规划主要内容:宣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应结合区域本底的实际情况,采取问题与目标双导向建设原则。在城市老区以问题为导向,以径流污染控制为侧重点来确定径流总量控制目标,适度予以源头减排,重点把控末端治理,做好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的衔接。在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重点结合地块的源头治理,控制径流总量,统筹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的建设要求,在源头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加强森林、公园等城市绿地空间发挥海绵体功能,涵养水源、蓄滞雨水,并结合本市城区内河“六水同治”和水阳江生态蓄水工程等项目,统筹考虑引水、留水、分水、治水、活水、连水,系统设计河道两岸植被、驳岸、绿道、湿地,强化河道疏浚,解决黑臭问题,发挥调蓄功能,恢复水系生态环境。打造“水净溪清、蓄雨养源、山水绿轴、生态宛陵”的特色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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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