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
建管函〔2020〕129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2020年4月21日,宣城城建·世纪阳江3#住宅楼发生一起死亡1人物体打击事故,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致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消除建筑施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及《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的通知》(建管〔2018〕391号)有关要求,责令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开发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一律停工,责令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承建的在建工程项目一律停工,由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各在建施工项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完成形成整改报告经项目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报属地住建部门,经属地住建部门复核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近期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立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完成后形成三方签字盖章的自查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属地住建部门。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排查治理行动成效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不认真、走过场的,对建筑施工项目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形势,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在当前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要坚决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严格监管一刻都不能放松,以更高标准、更严的作风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2020年4月22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