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获省国土厅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奖励
《通知》指出,在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阜阳市、六安市、亳州市违法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分别为8119.07亩、6352.41亩、5719.77亩,在全省居前3位;铜陵市、黄山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违法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分别为157.8亩、178.02亩、296.9亩、311.05亩、345.29亩,居全省后五位。其中,铜陵市、池州市虽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少,但违法比例超过5%,未达到节约集约模范市标准,不予奖励。黄山市、安庆市、宣城市分别获得2016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300亩、200亩和1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