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顺利通过省国土厅评审验收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省国土厅《关于开展201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开展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工作。为确保科学准确地量化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和集约利用潜力,做到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责任落实,实施有效管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2014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且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了技术工作承担单位。通过开发区国土分局和项目承担单位为期6个月的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和数据的整理与计算分析,发展方向区划定及评价成果按时完成并上报省国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