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新增耕地项目验收“三变”
“工作思路变”。新增耕地工作的出发点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脚点是扎实开展项目实施,适时组织项目耕种。按照耕地保护“严起来”的工作基调,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即交由村委会、原权利人或流转给承包大户按农时季节组织耕种到位。
“技术手段变”。项目验收前,各地利用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i自然-外业实地信息采集系统完成项目竣工后现场照片拍照上传。由传统的实地核对图纸、查看地块,转变为利用补充耕地核查APP等技术手段相结合的项目验收方式。
“备案程序变”。新增耕地项目验收备案程序由原县级自验合格后报市级验收、复核,经省级备案确认后再报部级系统监管形成可用占补平衡指标指标,转变为县级自验合格后报市级验收、复核,省厅按照部级系统监管通过情况确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