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土地确权申请,经审核该宗地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要求,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权利人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宣州区周王镇周王社区宝丰组,系1975年原芜湖地区周王煤矿移交取得。(详见下表)
地块编号 |
权属性质 |
使用权类型 |
面积(㎡) |
用途 |
S1 |
国有 |
划拨 |
154773.98 |
监教场所用地 |
S2 |
国有 |
划拨 |
13528.61 |
监教场所用地 |
S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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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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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联系电话:056320207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