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标语,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对该法的知晓率。
二是在法治文化阵地设置《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牌,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理价值与法条亮点,同时悬挂宣传横幅,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三是开展宣传活动,印制并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应知应会宣传单页,现场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及六大亮点,并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利于让群众了解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增强了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接下来,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