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不动产抵押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中全面取消制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25日起,市本级受理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颁发、查看和下载
自2022年7月25日起,对申请人申请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事项,准予登记的,不再颁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1.申请人(抵押权人为个人)可在登录“皖事通”APP后,通过电子卡包查看、下载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
2.申请人(抵押权人为法人)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查看、下载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本地金融机构亦可登录宣城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查看、下载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
如确需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自助打印区自行打印。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效力
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