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榔桥镇:毁田挖塘法不容,三个时辰即复原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讲话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把破坏耕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近日,榔桥自然资源规划所成功制止一起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挖塘的违法行为,并在6个小时内予以复原。
11月7日中午,榔桥自然资源规划所接辖区协管员报告,称白华村江宗祠组朱某不听劝告在永久基本农田中挖塘养鱼,榔桥自然资源规划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同时向县局和镇分管领导报告。
经初步调查,协管员反映情况属实,朱某某擅自开挖基本农田约0.5亩准备养殖水产。
执法工作人员及时予以制止,并向当事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但当事人拒不配合。榔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立即双管齐下,一方面做朱某某亲属工作,一方面请求榔桥公安派出所支持,运用技术手段迅速锁定施工嫌疑车辆和挖掘机。经宣传教育,朱某某和挖掘机驾驶员认识到错误,及时整改恢复土地原状。
此次行动有力震慑了破坏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在辖区蔓延的势头,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下一步,榔桥自然资源规划所还将加强日常巡查,继续秉持对破坏耕地“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