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域治理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
本报讯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我市已于近期启动集中攻坚行动,全面清查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切实解决土地资源供给错配、劣配、低效配问题,加速“腾笼换鸟”,推进“提质增效”,促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
土地是最宝贵的财富。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是对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一方面造成土地资源紧缺和沉睡并存的现实矛盾,另一方面也存在老项目土地利用粗放,新项目落地难的现实问题。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决定对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开展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制定“一地一策”分类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处置工作。
分类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对因建设项目未落实造成批而未供的,各地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暂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将加快土地房屋征收、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限期满足供地条件;对依法批准转用和征收的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不能按宗地单独供应的道路绿化带和安全隔离带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经批准后直接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对因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不再实施具体征收行为的土地,据实按程序核销批文。
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对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闲置的,通过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收回、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采取帮扶、约谈、限期开发建设等措施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涉法涉诉的闲置土地,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协商,尽快达成处置意见后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整治提升工业低效用地。对可以收回、收购、置换的,收回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对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出租条件的土地,加快推进项目嫁接;对土地开发率达不到约定要求或预留用地尚未开发建设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建设;对容积率、亩均效益达不到约定要求的,督促企业限期提高效益,到期仍未履约的,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鼓励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低效工业用地地块,进行集中规划利用;引导零星分散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推进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亩均效益。
我市力争自2023年起,全市上年度末的批而未供土地年消化率不低于25%,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20%,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年处置率不低于30%,实现全市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年增长15%以上,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0,其中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通过集中攻坚行动,我市将进一步盘活土地存量、控制增量,把低效闲置用地“腾”出来,将优质项目“装”进去,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促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 张玉荣)